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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6

    根据《河北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推免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以精准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为导向,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录取、着力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

    1.成立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我院的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资格审核、复试和接收工作。

    2.成立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各环节工作,确保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二、招收类别及计划

    我院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生和直博生两种,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具体专业及计划数详见河北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附件1及附件2招生计划包含支教团人数;各专业的拟接收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报考情况进行适度调整,最终接收人数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收的推免硕士生学制、学费及助学金等与相同专业普通考试学生一致。

    三、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20279月1日前能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可以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原则上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CET6≥430分或英语专业四级≥70分或IELTS≥6.0分或TOEFL≥90分。

    四、招生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2.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处或学院(系)加盖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小语种成绩证明等;

    4.各类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申请直博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6.申请推免直博生的另须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7.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上述材料制成PDF格式压缩成不大于5M的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以“本科推免硕士/直博生—申请专业—姓名”命名并于10月8日之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hbuglxy@163.com以上材料模板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材料中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登录报名系统

    请于9月21 9:00 开始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填报志愿,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费标准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为准。

    (三)资格审核及确定复试考核名单

    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等确定复试名单,同时在学院官网公布或分批次公布复试名单。9月229:00“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开通发送复试通知功能和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功能。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视为主动放弃。同时学院官网发布复试时间等具体复试安排。

    (四)复试考核

    复试环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

    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考核内容。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其中,专业知识能力7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能力20分。具体流程为3分钟内的中英文自我介绍、回答随机抽取的专业试题、回答导师组提出的问题等。

    2.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线面试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

    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自命题工作的管理参照《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4〕28号)执行。

    3.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直博生复试小组组长由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有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我院推免研究生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拟录取

    1.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成绩,并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等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9月248:00——10月19日期间,我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9月2414:00后推免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10月20日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3.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在研究生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校不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与统考生一并发放。

    五、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学制5年,学费与相同专业“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一致。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具体参照《河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19〕11号》(文件如有与教育部和学校最新要求不符的条款,以最新文件为准)。

    、奖学金

    奖学金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号)执行。我校设立“求是奖学金”,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10000元;以直博方式录取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12000元。具体内容请参照https://yjsy.hbu.edu.cn/info/1092/3769.htm。

    、特别提示

    1.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拟录取资格及其公示名单自动失效。

    2.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推荐高校应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我校,由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研究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5.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及结束时间

    20269月21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20269月228:00开通发送复试通知及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功能;

    20269月248:00开通发送待录取通知功能;

    20269月2414:00开通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

    202610月18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报名功能;

    202610月20日关闭推免生确认复试考核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发送复试考核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违规处理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坚守学术道德,弘扬学术诚信。对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拟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2.推免生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为招生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要在报名时主动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招生单位取消其拟推免录取资格。

    3.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复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

    4.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2-5977049

    学院监督电话:0312-5079318

    本细则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