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奋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之际,全校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治标准,坚持面向一线,坚持公平公正,选树一批政治坚定、实干担当、积极作为的先进个人和团结进取、成绩显著、师生拥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确保推荐对象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凝聚推动一流大学建设的强大力量,以实际行动和成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数量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党委的正式党员,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等一线党员倾斜;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党务工作者,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党委秘书、专职组织员等,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委各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数量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分院、校两级进行,按照学校分配原则,管理学院各党支部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如下(附件1),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委工作者。学院党委集中酝酿推荐校级评优。
二、评选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肯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能够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工党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造一流业绩,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社会中业绩突出;学生党员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的模范。
2、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推动服务立德树人、团结凝聚师生、推动党建和业务相互融合等方面积极有为、业绩突出;密切联系师生,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
旗帜鲜明讲政治,突出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在党建“双创”培育、党建品牌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教工党支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育人育才、学科发展、打造高质量服务阵地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党支部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等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可纳入推荐范围,但要从严掌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推荐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
2.近三年违反学术道德、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
3.本人或配偶、子女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4.党组织近三年来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过突出问题,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
三、材料报送
1.各党支部按照名额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填写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6月9日(周一)之前发送至849031351@qq.com.
2.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可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有意申报的,请与6月9日(周一)之前联系团委谷童玮老师。
管理学院党委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