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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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精神和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原则:确保安全性,因疫情防控,防止人员聚集,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确保公平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科学性,做到复试考核内容科学有效、全面综合,择优选拔。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三、差额比例及复试分数线

    按照招生人数的150%进行复试,各专业要求不低于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最低控制线和单科分数线。

    四、复试组织工作

    (一)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及资格审查,见《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资格审查资料上传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复试成绩评分标准

    1、学术型各专业

    总分100分:专业知识能力(70分)、外语能力(10分)、综合素质(20分);

    2、资产评估专业硕士

    总分100分:专业知识能力(70分)、外语能力(10分)、综合素质(20分);

    3、会计、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总分100分:专业知识能力(60分)、外语能力(10分)、综合素质(10分)、政治理论测试(20分)。

    政治理论考试形式为开卷笔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与理解。

    (三)第一批复试时间

    1.3月17日晚上20:00-21:00,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进行政治理论测试。

    请考生在晚上19:30以前以“专业+姓名”的身份登录腾讯会议,开考之后请保持静音状态。具体情况会在考生群内通知。

    20:00公布试题,答题时间为1个小时。答题完毕,请考生将答卷纸(自备A4纸,注明专业、考生编号、姓名),拍照传至信箱zhengzhililunfushi@163.com。截止时间晚上21:10。邮件主题一定注明“专业+姓名”,以便查阅。

    非考生和非监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会议室密码会在各专业复试群内或电话通知。

    2. 具体安排

    此次硕士研究生复试人数按照1:1.5的比例进行,分数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复试人员中含有部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少族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人员。

    如有必要可能会安排晚上考场,时间为19:30-21:00。届时会及时电话通知考试人员。

    按照公布的一志愿复试名单,考生复试顺序由平台生成。请考生及时进入考场,并合理安排等候时间。

    (四)第二批复试时间

    3月20日后进行,具体事宜根据学校安排进行。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7:3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算法:

    1、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方向、领域)为单位,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统考科目(外语-政治理论-统考业务课次序)成绩排序。

    2.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复试监督。采用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所有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三年。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回避制度。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三)考生复议。复试录取期间,我院复试监督小组接受投诉举报和考生申诉,监督电话:0312-5079318。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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