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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4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河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为保证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原则。一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防疫政策,今年博士招生考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的方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确保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三确保科学性。合理确定考核要求,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二、初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于2022年5月10日14:30进行初试。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复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确保双机位。链接地址:https://bm.chsi.com.cn

    具体操作说明见《河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考试指南》,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充分了解考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等。链接地址:http://yjsy.hb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4&id=1397

    (三)考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目满分为100分,科目名称见下图。

    1.外国语采用口译(英译汉)的形式进行,由考官提供专业外语材料,考生进行朗读并翻译。

    2.专业课考试侧重对学术前沿、学术理论、学术流派或学术名家的考察。

    3.考题由考生在系统中随机抽取。

    4.考核组由5位评委组成,独立打分,取平均分数。

    (四)考前资格审查:考生考试前须通过电子邮件(信箱在考生群内公布)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①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验证码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五)考试准备材料:考生参加每场考试均须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原件丢失须提供《学位证书遗失证明书》、国外学位须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备查验。

    (六)初试成绩及分数线划定:初试结束后学院网站公布初试成绩,并划定外国语及专业课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三、复试安排

    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

    (一)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软件与初试使用软件一致。

    (二)复试时间。于2022年5月19日14:30进行复试。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复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包括学术水平审核和面试两个环节。学术水平审核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论文、著作、课题、获奖等)和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审核材料收取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一)学术水平审核

    学术水平审核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论文、著作、课题、获奖等)和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1.定向和往届考生学术水平审核(50分)

    ①前期研究成果考核(满分:30分)

    科研论著(至多提供三项):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或在一类出版社出版的著作。须提供原件。科研课题(至多提供一项):主持省部级(必须有结项证书)或国家级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奖(至多提供一项):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

    本部分为客观评定,由导师组根据《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共同确定刊物级别及分数。

    ②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满分:20分)

    考察考生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科研创新能力。提交拟从事的学科和研究方向的认识及对未来学习发展的展望报告(2000字左右)。

    考核标准:

    a.选题(研究背景、文献梳理、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b.研究设计与计划(研究框架和结构)

    c.研究计划的创新点

    本部分为主观评定,由导师组综合打分。

    2.非定向应届考生的学术水平审核(满分:50分)

    ①前期研究成果考核(满分:15分)

    提交本人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论文、著作、课题及获奖等需提供原件(特殊情况可提供复印件),其中论著只计三项。

    以上材料要求考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考生第二作者。

    本部分为客观评定,由导师组根据《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共同确定刊物级别及分数。

    ②学术素养考核(满分:15分)

    硕士学位论文论文初稿,要求提供知网查重报告。

    13-15分:论文选题价值高,结构合理,论述充分,逻辑性强,研究方法得当,观点明确、写作规范。

    8-12分:论文选题价值较高,结构较合理,论述较充分,逻辑性较强,研究方法较得当,写作较规范。

    0-7分:论文选题一般,结构不够合理,论证说服力不强,缺少必要的研究方法,存在写作规范性问题。

    本部分为主观评定,由导师组综合打分。

    ③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满分:20分)

    考察考生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科研创新能力。提交拟从事的学科和研究方向的认识及对未来学习发展的展望报告(2000字左右)。

    考核标准:

    a.选题(研究背景、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b.研究设计与计划(研究框架和结构)

    c.研究计划的创新点

    本部分为主观评定,由导师组综合打分。

    (二)面试(包含定向与非定向考生)(50分)

    面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的考察和提问等。

    面试打分及计分方式,分为A票和B票,其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导师持B票,分值均为50分。

    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平均分×40%)。若考生所报考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该考生其复试分值分B票平均分。

    五、录取工作

    录取时只按照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和录取,程序如下:

    (一)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外国语、业务课成绩顺序排序。

    (三)在初试结束后复试前,学院视实际情况组织考生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改报导师申请,请考生关注本网站通知。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考试,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及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考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复试监督。采用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所有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三年。

    (二)回避制度。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三)考生复议。复试录取期间,我院复试监督小组接受投诉举报和考生申诉,监督电话:0312-5073162。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20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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