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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教育拟收学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1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125200。公共管理硕士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专业,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管理人才。通过系统学习,毕业生能够成为掌握先进管理方法及技术,熟悉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河北大学于2005年作为全国第三批试点单位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同时也是河北省首批开展MPA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之一。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以来,充分利用河北大学综合性高校的资源优势,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质量的公共管理人才为目标,致力于为河北省乃至全国输送高层次的公共管理人才。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规定,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补偿及非营利性原则,通过成本测算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研究生专业拟收费标准如下:

    非全日制54000元/生,学制3年。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3年6月7日24:00前与河北大学管理学院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告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

    联系电话:0312-5977048

    联系邮箱:hbuglxy@163.com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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