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18-02-28 10:42:49     作者:admin     点击:2050

各学院: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政体〔2018〕2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评选2017—2018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6.在2016—2017学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省级三好学生1-5评选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4.在2016—2017学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在2016—2017学年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其它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一)本科生

1.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及程序要求申报评选(见附件);

2.省级先进班集体:各学院只可申报1个候选班级,学校集中组织评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学校届时将举行班级文化建设展示大赛,其中申报材料评审环节占总成绩的20%,现场展示答辩环节占总成绩的80%。

(二)研究生

1.我校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的名额为9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为2名,每个学院可申报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学校统一组织评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2.我校研究生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名额为1个,每个学院可申报候选班级1个,学校统一组织评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表彰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班集体建设。

2.要采取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省评选通知、推荐指标、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为公开栏、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不得少于4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材料要留存备案。

3.个人(班级)填写评审表后,班主任和学院主管领导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生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评选工作要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

2.各学院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且不准补报。

(三)报送材料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型正反面打印);

2.评选名册(一式两份,excel格式,A4纸型);

3.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要求内容真实详细,能充分反映班级文化建设成果);

4.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要求内容真实详细);

5.评审反馈表(加盖学院公章)。

所有材料请于3月9日上午11:00前报送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主题:“**学院省级评优”,如果文件过大可通过光盘、优盘形式报送。



联系人:叶青

联系电话:5079446

电子信箱:hbdxxsc@126.com

联系地址:学生处多功能馆西侧204室

附件下载



学生处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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