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 2021-05-14 20:19:07     作者:vncvnc     点击:5534

依据《河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河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初试成绩达到河北大学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初试分数线的考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三)学院成立导师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
三、复试基本原则
(一)安全性,保证人身健康,防止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二)公平性: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保证过程科学、内容科学、程序规范科学。
四、复试时间安排及形式
复试时间:5月16日上午9点开始,考生8点报道;
复试地点:新校区B1-217室(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新校区B1-202室(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专业)
复试携带材料: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术水平审核材料(按论文、著作、课题、获奖及研究计划的顺序排序)。
所有考生由河北大学七一东路校区正门进入校园,入园前须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五、复试办法(分为两部分,学术水平审核与复试面试)
(一)学术水平审核
学术水平审核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论文、著作、课题、获奖等)和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1.定向和往届考生学术水平审核(50分)
(1)前期研究成果考核(满分:30分)
科研论著(至多提供三项):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或在一类出版社出版的专著。须提供原件(特殊情况可提供复印件)。论文中必须包含核心期刊论文1篇。
科研课题(至多提供一项):主持省部级(必须有结项证书)及国家级科研课题。
科研成果奖(至多提供一项):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
本部分为客观评定,由导师组根据《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共同确定刊物级别、所得分数。
(2)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满分:20分)
考察考生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科研创新能力。提交拟从事的学科和研究方向的认识及对未来学习发展的展望报告(2000字左右)。
考核标准:
a.选题(研究背景、文献梳理、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b.研究设计与计划(研究框架和结构)
C.研究计划的创新点
本部分为主观评定,由导师组阅读论文、给出所得分数。
2.非定向应届考生的学术水平审核(满分:50分)
(1)前期研究成果考核(满分:15分)
提交本人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论文、著作、课题及获奖等需提供原件(特殊情况可提供复印件),其中论著只计三项。
以上材料要求考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考生第二作者的,可视同第一作者。
本部分为客观评定,由导师组根据《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共同确定刊物级别、所得分数。
(2)学术素养考核(满分:15分)
硕士学位论文论文初稿(如论文未完成,提交开题报告,由考核小组确定具体得分)。要求提供知网查重报告。
25-30分:论文选题价值高,结构合理,论述充分,逻辑性强,研究方法得当,观点明确、写作规范。
15-24分:论文选题价值较高,结构较合理,论述较充分,逻辑性较强,研究方法较得当,写作较规范。
0-14分:论文选题一般,结构较合理,论证说服力不强,缺少必要的研究方法,存在写作规范性问题。
本部分为主观评定,由导师组分别阅读论文、给出所得分数。
(3)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满分:20分)
考察考生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科研创新能力。提交拟从事的学科和研究方向的认识及对未来学习发展的展望报告(2000字左右)。
考核标准:
a.选题(研究背景、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b.研究设计与计划(研究框架和结构)
c.研究计划的创新点
本部分为主观评定,由导师组分别阅读论文、给出所得分数。
(二)复试面试(包含定向与非定向考生)(50分)
面试内容包含专业外语、外语口语表达和理解、专业知识的考察和提问等。考生首先进行英文自我介绍,然后接受导师提问,提问环节至少有两名老师提问。
六、录取工作
录取时只按照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和录取,程序如下:
(一)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的2倍差额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外国语、业务课成绩顺序排序。
(三)报考同一导师的备录取考生名单中按考生报考类别“非定向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备录取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不同,录取非定向考生;备录取考生的报考类别相同,录取复试成绩高的考生。
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0312-5977049。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2021 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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