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0-10-24 14:26:00     作者:vncvnc     点击:2402

各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学字〔2016〕5号)、《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0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2020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内容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二)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奖、优秀作品及科技成果奖、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评选标准详见《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学字〔2016〕5号)、《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05〕7号)。

二、评审程序

(一)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确定班级初选名单,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

(二)除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和先进班集体外的其他奖项均在学生事务网上服务平台同时进行申请。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和先进班集体的网上申报待学院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各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班需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进行评定推荐,认真审核学生上报材料和相关信息。如有不符合参评标准、拆分或合并名额的情况,将取消推荐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三)2019-2020学年因违纪受处分者、所在宿舍出现一次“一星级”或三次“二星级”者,取消该学年评奖资格。

(四)2020-2021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评,不通过系统进行申报。

(五)特等奖学金申报无比例限制,但不额外增加奖学金名额。拟申请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的学生需同时在学生事务网络服务平台申报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线下报送团委只需从系统中导出表格并打印特等奖学金申报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会根据最终审核结果确定该生获奖等级,尚未评上特等奖学金的同学自动更正为一等奖学金。

(六)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中的团体奖,只需团队负责人申报,奖励也将打至团队负责人银行账户。

(七)先进班集体需在申报系统中指定班长,申报流程为:本班辅导员登录系统-班级管理-指定班长,班长登录系统-集体评优-申报,奖励最终打至班长账号。

四、工作安排

  请各班于10月29日(下周四)下午6点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管理学院xx班2019-2020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情况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jiangzhuxuejin11@163.com。

(二)《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申报表》(于系统提交后请立即导出保存)纸质版,一式一份;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单项奖学金申报表》(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目前不需网上申报,于系统提交后请立即导出保存)纸质版,一式一份;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请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的同学需提交《河北大学2019-2020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纸质版(见附件),一式一份;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提交《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先进班集体评审表》纸质版(见附件)  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评审表及相关文件请发送至团委邮箱jiangzhuxuejin11@163.com。

管理学院团委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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