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0-10-15 21:23:38     作者:vncvnc     点击:4515


各学院:

根据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省内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城镇、农村低保家庭毕业生

2.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3.残疾毕业生

4.烈士子女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2000元/人。

三、申报材料说明

以上六种申报类型毕业生需按照附件1《2021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说明》提供材料,学院需进行材料初审。

四、申领程序

1.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填写相关表格,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学院进行审核后,院内公示三天,之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2.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并公示,报送市人社局。

3.市人社局审核材料,报送市财政局。

4.市财政局进行最终审核,将补贴按标准下发至审核通过的毕业生。

五、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广泛宣传,严格把关,将信息传达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时间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2.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

3.请各学院将所有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就业指导中心。

4.学院报送材料如下

①申请毕业生需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和原件;

②附件4:《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5:《2021年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的电子版,发送到:hbdxjy@126.com。(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命名为:XX学院求职补贴

人:王伟荣

联系电话:5079445

箱:hbdxjy@126.com

附件1:2021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附件2: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情况说明

附件4: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

附件5:2021届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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