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学院2019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19-11-21 13:18:47     作者:tw2017     点击:2584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为保证2019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管理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校内转专业(类)工作领导小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本学院专业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课程学分认定等。具体成员为:

长: 赵林涛 金胜勇

员:杨秀丹 沈占波 孔维伟 于艳芳 赵俊玲 李颖 邢慧斌 王柳

同时,成立学院校内转专业监察小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院团委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并应吸收本学院各专业学生参加。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关转专业的申诉等。具体成员为:

长:刘东岳

员:郑艳菊 魏建中 代军 张雅文

学生成员:尹正宇 李歌 焦乐媛 杨皓程 杨佳琳

二、接转条件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第一学年春学期,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

2.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单独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专业,但其高考成绩不得低于转入专业最低录取成绩。

2)休学复学后无所修专业的学生,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3)休学创业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需提供有关创业的证明材料。

4)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学校优先考虑。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学生,允许在文史类、经管类、理工类、医学类四个大类各所包含的专业内互转,即学生原所学专业与申请转入专业须属于同一大类(专业所属大类见附表)。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年级学生;

2)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4)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5)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4.必修课有不及格成绩的,学院不予接收。

三、校内转专业接收计划

专业

接收计划

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

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

财政学

10

1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9

1

1

工商管理

8

1

1

市场营销

8

1

1

会计学

16

1

1

财务管理

10

1

1

人力资源管理

9

1

1

劳动与社会保障

11

1

1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18

1

1

电子商务

10

1

1

旅游管理

11

1

1

由于会计学的注册会计师方向班的项目建设的特殊要求,此次转入会计学的学生今后不可分流到注册会计师方向班。

四、录取规则

转专业成绩应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科目平均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70%。学院按转专业学生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五、考核方式

学院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选拔考核由学院组织进行。

财政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考试科目:数学、英语、管理学基础知识。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考试科目:英语、管理学基础知识。


考核科目

考核时间

考核方式

考核要求及安排

数学

90分钟

笔试

考试时间:具体待定

考试地点:具体待定

英语

90分钟

笔试

考试时间:具体待定

考试地点:具体待定

管理学基础知识

90分钟

笔试

考试时间:具体待定

考试地点:具体待定

六、考核安排

学院按时间顺序列出转专业(类)工作安排。

1、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转专业(类)报名,报名结束后,将汇总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分送各接收学院。

2、学院组织考核,公布考核成绩,同时公布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公布综合成绩并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

3、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类)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4、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七、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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